宜川縣政務服務創(chuàng)新體育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淺談“宜川縣公共服務中心(廳)”的公共收藏
圖像識別活動公告
縣級行政服務中心是縣級政府為群眾和企業(yè)提供政府服務和便民服務的綜合平臺,是優(yōu)化政府環(huán)境的重要載體,是政府與群眾和企業(yè)之間的紐帶和橋梁。為進一步推進我縣政府服務體系創(chuàng)新與建設,展現(xiàn)行政服務中心“熱情、規(guī)范、高效、便民”和“公開、服務人民、務實、廉潔”的服務風格,塑造我縣政府服務新形象,更好地優(yōu)化我縣政府服務環(huán)境,經(jīng)伊川縣政府服務創(chuàng)新體系建設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組織者)討論決定。公告通過宜川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yichuan.gov.cn)和宜川縣人民聲音網(wǎng)(http://www.lyycms.com)等媒體平臺發(fā)布,并向社會公開征集“宜川縣公共服務中心(大廳)”的標識。具體招標事宜如下:
一、征集內(nèi)容
“宜川縣公共服務中心(大廳)”的LOGO包括:標準圖形、圖形與機構(gòu)名稱的標準組合(包括標準字體和標準顏色)。
二、收集時間
從公告日期到2017年2月25日18: 00。
第三,屈服的方式
1.投稿人必須將提交的作品以電子郵件和紙質(zhì)文件的形式按時送達組織者的電子郵件地址和工作地點。具體要求見以下條款。
2.設計作品的電子稿應于2017年2月25日18: 00前以JPG格式發(fā)送至組織者的電子郵件地址(以電子郵件地址的接收時間為準)。
3.設計作品的紙質(zhì)文件必須在公開征集結(jié)束后3個工作日內(nèi)(18:00年2月28日前)送達或郵寄給組織者。
四.設計要求
1.標志設計應該以抽象的字母、圖形、變形的圖案或組合的形式來表達,具有豐富的想象空間。它應充分體現(xiàn)“利商惠民、服務發(fā)展”的服務宗旨和“熱情、規(guī)范、高效、便民、開放、服務人民、務實、廉潔”的服務理念,同時彰顯我國的地域文化和資源特色。
2.標志設計可以體現(xiàn)我國行政區(qū)劃的名稱或拼音字母的縮寫。
3.標志設計應具有鮮明的創(chuàng)意和表現(xiàn)力,構(gòu)思新穎,寓意深刻,設計作品簡潔、大方、美觀。
4.標志設計應反映廣泛的適用性,并適用于各種載體和環(huán)境,如制作公共標志、單位標志、人員服裝和字母標志。
V.提交工程的要求
1.提交的作品應包括設計圖紙的彩色版本和黑白版本。該方案不僅限于平面設計草圖,還可以添加三維造型。
2.提交的作品應包括兩個部分:標志設計藝術品和方案描述。提交稿件的個人或單位(以下簡稱投稿人或申請人)應提供A4紙彩色打印稿(標志設計稿)一式兩份,A4紙打印方案說明一式兩份。方案描述有助于理解工作,主要是解釋設計思想、概念和意義。提交作品的JPG電子文件的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入圍者必須提供矢量圖(人工智能或CDR文件)。
3.提交稿件的個人或單位可提交多份設計稿件(每份作品應單獨提交),并提交一份《伊川縣公共服務中心(大廳)形象標識設計應征報名表》和《伊川縣公共服務中心(大廳)形象標識設計應征承諾書》(見附件)。申請人應正確填寫并簽名(如申請人為公司,必須由法人簽字并加蓋公司公章)。如果有一個以上的創(chuàng)造者,所有的創(chuàng)造者必須一起簽名。
4.提交的作品中不應出現(xiàn)與創(chuàng)作者相關的個人(公司)信息(標志設計作品和方案描述),所有此類信息只能出現(xiàn)在《伊川縣公共服務中心(大廳)形象標識設計應征報名表》和《伊川縣公共服務中心(大廳)形象標識設計應征承諾書》或其他附件中。
六.選擇和獎勵
1.宜川市政府服務創(chuàng)新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
3.本次標志征集共有10名入圍者,每名入圍者將獲得1000元人民幣的獎勵(如果投稿人或機構(gòu)有多名入圍者,則只獎勵一名);一個中標方案(包括延伸設計)將獲得人民幣10,000元的獎勵(入圍獎不得重復)。
4.根據(jù)作品的提交情況,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減少相應獎項的獎項數(shù)量(最多10名入圍者);當提交的作品少于10個時,最小入圍比例為1/3(四舍五入)。如果提交的作品少于5件,征集將無效,并再次發(fā)布公告。在這次征集活動中,最終確定了一件獲獎作品。
5.如果投稿人從提交其設計作品到公布評選結(jié)果期間違反了本公告的內(nèi)容,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投稿作品的評選資格或依法追究責任。
七.法律責任與知識產(chǎn)權
1.標志設計不得包含任何違反國家憲法和法律的內(nèi)容。
2.申請作品必須由作者原創(chuàng),除了參與本次征集活動外,不得以任何形式發(fā)表。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權利。申請作品如有侵權糾紛,作者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取消參選資格。
3.在提交作品交付至評選結(jié)果公示期間,設計單位和個人不得向第三方展示、轉(zhuǎn)讓、流通和使用提交的作品,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宣傳,包括但不限于互聯(lián)網(wǎng)、微博、微信朋友圈或自媒體等媒體。
4.入圍作品的版權在作者獲得獎金后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擁有入圍作品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包括重新設計、修改、應用、制作、展示、出版和其他形式的宣傳等)。)。
5.投稿人必須簽署《伊川縣公共服務中心(大廳)形象標識征集應征承諾書》,這被視為同意并遵守組織者的所有規(guī)定和要求。
八.其他事項
1.提交作品時,申請人必須提供申請人的姓名(或單位名稱)、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必須在《宜川縣政府服務形象標識設計申請表》中填寫)和個人(法人)有效證件復印件。
2.獎勵金額為稅前獎金,所得稅由獲獎者承擔。
3.如果參賽作品的紙質(zhì)材料因郵寄延遲、損壞、誤寄、丟失、被盜或其他非主辦單位原因而未能按時到達,將被視為廢棄稿件,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4.稿件不予退還,投稿人保留稿件;
5.申請作品提交附件清單:郵件名稱為“宜川縣公共服務中心(大廳)形象標識設計申請”。當提交紙質(zhì)作品時,應該有封面《伊川縣公共服務中心(大廳)形象標識設計應征》。以下提交材料為A4格式:
(1)。標志設計的彩色版藝術品(1。標準圖形,2。圖形和組織名稱的組合,附帶黑白版本或3D建模藝術品);
方案設計說明(設計思想、概念和意義);
。宜川縣公共服務中心(大廳)形象標識設計申請表;
。《四川縣公共服務中心(廳)設計承諾書》;
申請人有效證明復印件(法人為組織機構(gòu)代碼證)(需提交原件)。
5.伊川縣公共服務中心(大廳)形象標識設計入圍作品由主辦單位最終決定。
6.主辦單位對本公告及其附件和補充文件有最終解釋權。
九.聯(lián)系信息
宜川縣政務服務創(chuàng)新體育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辦公地址:宜川縣人民政府東二樓政府服務創(chuàng)新辦公室。
電子郵件:yczw68366799@163.com
電話:0379-68366799郵政:471300
聯(lián)系人:劉先生15838808080
張女士15537935757
宜川縣政府服務創(chuàng)新體系建設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2月10日
關于向社會征集公共服務中心主題標識的公告。docx
宜川縣公共服務中心(大廳)形象標識設計申請表。doc
宜川縣公共服務中心(大廳)形象標識設計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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