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批準在汕頭經濟特區設立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以下簡稱“華僑試驗區”),為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打開了重要大門,為新時期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探索了新的途徑。顯然,華僑實驗區應以合作、創新、服務為主題,搭建華僑聚集、發展、創新的創新平臺,建設跨境金融服務、國際采購、貿易物流、旅游休閑中心和華僑文化交流對外交流基地。為了統一華僑實驗區的形象,擴大對外宣傳,更好地落實國務院的重大戰略部署,現征集各界代表華僑經濟文化合作實驗區形象的LOGO。具體要求如下:
一、征集內容
華僑實驗區圖像標識(包括標準圖形、標準字體、標準顏色和標準組合)。
二、收集時間
2015年6月16日-2015年7月31日(申請的作品以郵寄當日的郵戳為準,所有在征集截止日期后交付的作品均不可申請)。
第三,收藏的對象
本次征集活動面向國際、中國大陸、港澳臺地區具有專業設計標準的個人和機構(參與本次征集活動并擔任評審工作專家的除外)。
四.招標要求
1.主題清晰而獨特。申請工作應突出“華僑實驗區”作為唯一以“華僑”為特色的國家平臺和唯一以“文化”為名的實驗區。
2.內涵豐富,意義深遠。申報工作要突出華僑試驗區的新形象,充分體現汕頭經濟特區作為進一步深化改革開放、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門戶所采取的重大舉措,積極先行試點,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
3.易于識別和傳播。申請作品的設計風格和類型沒有限制,但必須符合中國法律和公共秩序的要求,符合中國社會的良好習俗,符合國際慣例,符合社會和文化的主流價值觀,積極健康。同時,它具有很強的視覺沖擊力,便于識別、記憶和推廣,適合在各種媒體上長期傳播。
V.申請文件
申請人必須提交四份文件:《中國(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形象標識設計征集活動報名表》、《中國(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形象標識設計征集應征承諾書》、《中國(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包括電子光盤)和《中國(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形象標識設計方案說明》。請登陸中國(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http://www.swa.gov.cn/)門戶網站,并自行下載。所有參與此活動的作品(包括材料)將不會被退回。申請人被要求保留他們自己的文件。
1.《中國(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形象標識設計征集活動報名表》
申請人填寫《中國(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形象標識設計征集活動報名表》是必要的程序,表格中填寫的信息應與事實相符。
2.《中國(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形象標識設計征集應征承諾書》
申請人應簽署《中國(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形象標識設計征集應征承諾書》。許多人創作作品,創作者一起簽署承諾。如果申請人是機構,必須由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授權機構公章。
3.《中國(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形象標識設計方案》(包括電子光盤)
申請作品的設計方案應采用A3(高420毫米*寬297毫米)格式,白色背景,并保證作品的清晰度,無明顯“鋸齒”。每套設計方案應包括全彩版和黑白版(網格圖)設計圖紙。作品不僅限于平面設計草圖,還可以附帶三維造型。申請人應同時提供電子文件輸出,并以光盤形式提交。顏色模式必須是CMYK模式和。JPEG文件格式。文件大小不超過2M,分辨率不低于300dpi。為了便于獨立編號,每個應用程序必須提交自己的設計方案。申請人的個人信息不得出現在設計方案中。(注
本次中國(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標志征集只接受(1)郵寄和(2)親自遞交。請自行密封申請人提交的文件,包裝表面應標明“中國(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形象標識征集”。
提交地址:廣東省汕頭市中山東路168號郭蕊信息大廈2樓——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
收件人:陳(電話:0754-88652909)
郵政編碼:515041
這是本次招標中指定的唯一提交地址,所有其他地址均無效。如因延誤、丟失、損壞、誤寄、郵資不足、被盜等非主辦單位原因造成申請作品丟失或損壞,主辦單位不承擔相關責任。
七.選擇方法
1.資格考試。從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8月10日,主辦單位將集體啟封所有申請作品,統一歸檔編號,并對作品進行資格審查。
2.工程的初步檢查。2015年8月11日至8月31日,專家初審委員會對所有符合條件的作品進行了初步評審,選出了10個入圍作品。
3.公眾投票。2015年9月1日至9月15日,10名入圍者在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官方網站(http://www.swa.gov.cn/)上公布,公眾通過互聯網接受投票。
4.工程的最終審查。2015年9月16日至9月26日,華僑實驗區形象標識征集工作小組組織了由國內外知名專家組成的評選委員會,結合網上投票結果和專家意見,對10名入圍者進行了評選,最終確定了獲獎者。
5.評選結果將通過華僑實驗區官方網站、官方微博和相關媒體公布。
八、獎勵設置
一等獎1名,獎金8萬元;
二等獎1項,獎金3萬元;
1 .三等獎,獎金10000元;
共有7名決賽選手,每人獎金5000元。
如果沒有符合要求的作品,上述部分獎項可能會空缺。獎金含稅,以人民幣支付,所有獲獎者必須依法納稅。主辦單位將向10部入圍作品的作者頒發獲獎證書。
九.保密條款
1.活動期間,無論申請人提交的作品最終是否被選中,申請人都有義務對參與活動提交的與提交作品相關的數據和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上述數據或信息。
2.申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就是否響應本次征集活動、是否參與征集活動進行商業宣傳,也不得暗示與華僑先導區形象標識征集活動的組織者有任何關聯。
X.知識產權
申請作品的版權受中國法律保護。作品知識產權的歸屬以《中國(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形象標識設計方案說明》的相關協議為準。由于作品成為華僑實驗區的形象標志,所有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版權、作品的所有平面、三維或電子載體的所有權利)歸組織者所有。主辦單位有權以任何形式使用、開發、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成為華僑實驗區形象的作品。
XI。其他解釋
1.組織者對華僑實驗區的形象識別有最終決定權。
2.主辦單位有權對本規則、附件和補充文件進行最終解釋。本規則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另行制定補充規則。
3.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適用于本次招標。
4.電話:0754-88488308;0754-88652909 .(咨詢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36030-17:30)
汕頭華僑經濟文化合作試驗區管理委員會
汕頭海灣新區管理委員會
2015年6月
http://www.swa.gov.cn/ArticleInfo.aspx?ArticleId=217CategoryId=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