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航空公司不同,購買的機票不同,托運行李的尺寸和重量要求略有不同。一般隨身行李重量不超過10公斤,每件體積不超過204055厘米。每件托運行李的重量不得超過50公斤,體積不得超過4060100厘米。超過上述規定的行李必須經承運人事先同意后方可托運。
每位乘客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限制為5公斤。持頭等艙機票的旅客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持有商務艙或經濟艙機票的乘客只能隨身攜帶一件物品。每件隨身物品的體積不得超過204055厘米。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者體積限額的隨身物品,應當作為托運行李托運。
旅客乘坐民航航班(包括國際/地區航班和國內航班)不得隨身攜帶打火機和火柴,也不得在托運行李中托運。貴重或品牌打火機如果來不及托運,可以寄存在保安部。
需要旅客保管的物品,如貨幣、珠寶、貴重物品、金銀、票據、有價證券、文件等。不應該托運在行李里。托運行李中的上述物品如有遺失或損壞,本公司只按普通托運行李承擔賠償責任。